龙归街2021年8月-12月份违法建设和市容
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归街2021年8月-12月份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JLZFCG2021-07
项目名称:龙归街2021年8月-12月份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如有):15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归街2021年8月-12月份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龙归街2021年8月-12月份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0 |
1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或者在服务期内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50.00万元的,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授权。(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该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不需要该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系统截图);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只接受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 14日至2021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授权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龙归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龙瑞街13、14号
联系方式:020-87427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澳门挂牌记录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方式:13392674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13392674585
发布人:澳门挂牌记录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