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查扣走私冻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询价邀请函
致:投标单位
我单位现有榄核镇查扣走私冻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DYNZB2021-019
2.项目名称:榄核镇查扣走私冻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万元
5.采购数量:1项
6.服务期限: 2020 年 07月 01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止
7.项目规模、招标范围及服务质量要求:
(1)项目规模:榄核镇查扣走私冻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详见服务要求。
(3)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 |
榄核镇查扣走私冻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
55万元 |
2020 年 07月 01 日至 2021 年 04 月 30 日止 |
二、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原件核对,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7月10日至 2020年7 月14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4:00-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番禺区珠坑大道市桥科技大厦三期一层二号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询价文件质疑
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五、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09时 30分(注09时00 分开始受理询价响应文件)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八、询价时间:2020 年 7 月 17 日 09时30分
九、询价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020-8492920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澳门挂牌记录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自编B1栋12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38879344
邮政编码:
澳门挂牌记录
二○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