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项目名称: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江专职消防站营房副楼租赁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概况
为了有效缓解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江专职消防站营房场地问题,全力做好为民、惠民、便民、利民工作。现拟租赁以下标的建筑物,用于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江专职消防站营房场地需求。
2、项目需求
(1)选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水龙村。
(2)面积: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
(3)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物业租金标准:第一年租金单价不超过15.07元/㎡/月,第二年租金单价不超过15.82元/㎡/月,第三年租金单价不超过16.61元/㎡/月。
(5)标的物性质:办公用途。
3、项目要求
(1)租赁场所必须为权属清晰并具备合法使用手续的现楼,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保证在交接时没有违法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它法律纠纷。(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2)租赁场所为有完整装修,方便最快进行实体运作。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服务及设施:排水、供电、公共卫生间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及其他必要的设施,水、电需要报装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报装,并承担相关报装费用。
(4)成交供应商不收取采购人租赁押金(保证金)及水电、电话、网络等费用。
(5)租赁场所土地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
(6)成交总价包含3年租赁期内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租金、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费。
(7)★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成交供应商将物业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8)成交供应商交付的场地须满足采购人需求,并在服务期内对租赁场地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义务。
(9)场地能够满足采购人的续租要求,场地的配电、给排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政府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10)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的搬迁补偿,采购人添附之物的补偿由采购人享受,土地和房屋补偿由成交供应商享受。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70000.00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了保持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江专职消防站营房场所连贯性,减少因搬迁造成的新办公场所装修和设备安装产生的费用,保证消防站营房的持续、稳定运营。现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向洪桂华采购租赁服务,用于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江专职消防站营房办公场所需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洪桂华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荔三路3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19日至2021年05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
联系电话:020-826468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小姐、毛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联系电话:020-8265314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澳门挂牌记录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