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澳门挂牌记录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3〕175号等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与建设单位融资筹集,招标人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包括6个建设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公建配套(含商业配套)、防护绿地等。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8224.4平方米,包含分地块一、分地块九的住宅部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42180.5平方米。地块一安置住宅最高建筑高度42.2米、地块九安置住宅最高建筑高度41.6米,最高层数13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参考初步设计文件,实际以政府批复为准)。建安工程费用约61499.47万元。
(2)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市政绿地等。可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43067.26平方米,包含居住地块(分地块二、分地块四、分地块七、分地块十三)和独立公建地块(分地块三、分地块六、分地块八、分地块九、分地块十、分地块十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742516.11㎡。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432653.97㎡,公建配套(含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103083.01㎡,不计容(架空层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5855.43㎡,其中架空层建筑面积约22063.0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82788.62㎡,地下设备房建筑面积约1003.73㎡,最高建筑高度63.15m,最高层数20层。拟建5条规划道路及5座桥梁等,均为城市支路,路线总长度约4227.6米。建安工程费用约337293.33万元。
(3)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39065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55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072.5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233765.7平方米,配套商业16420.0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10678.0平方米,地下室105072.5平方米,架空层21517.8平方米,首层电房3200.0平方米。建安工程费用约171651.55万元。
(4)南方地块(第二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防护绿地等。总建筑面积278800.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308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714.30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185885.93平方米,配套商业550.85平方米,其他配套公建7991.46平方米,地下室75714.3平方米,架空层6879.08平方米,首层电房1778.61平方米。用地红线内市政道路2条,其中:包含2条支路(规划城市支路A2路、规划城市支路A3路),路线总长度约0.51km。建安工程费用约123347.90万元。
(5)建南(第二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住宅、配套商业和公共建筑,以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等。总建筑面积362086.2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4790.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295.51平方米),其中:安置住宅231346.6平方米,配套商业11832.07平方米,配套公建11844.68平方米,电房及其它4772.65平方米;地下室97295.51平方米,架空层4994.72平方米。用地红线内市政道路4条,其中:包含3条次干路(规划B3路、规划B4路、规划B5路),1条支路(规划B8路),路线总长度约1.4km。建安工程费用约177542.21万元。
(6)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条河涌改造,合计改造总长度3846米。包含:社公坑(改造长度1567米,配套重建水闸2座)、小布涌(改造长度1024米,配套建设箱涵2座,迁建截污泵井1座)、龙归支流(改造长度1180米,配套建设箱涵1座,迁建污水管道201米)、凤和排渠(改造长度75米)、塘贝排渠支沟排水改造270米;3条灌溉渠道改造,合计总长度3170米。包含:流溪河右干渠(改造长度1981米,配套建设斗渠873米,倒虹吸1座)、广塘支渠(改造长度268米,配套建设斗渠274米)、人和东灌渠(改造长度921米,配套建设斗渠220米)、新建座溢流堰。本工程灌渠为III级,河涌为IV级;渠系及其建筑物均按主要建筑物考虑,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安工程费用约为18729.51万元。
注:具体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工作范围为: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保良北地块(第二批);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南方地块(第二批);建南(第二批);安置区内河涌改造工程共6个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项目管理咨询招标工作内容:
主要为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运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及合约管理,同时协助发包人协调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规划放线测量、房屋鉴定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对临空一期、临空二期项目协调管理以及临空三期项目外电工程、电梯工程、通信工程等的协调配合,协助发包人对规划、消防、环保、园林绿化、市政、人防、电梯、永水、永电、通信等的报建报装,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交付。主要目标为统筹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建设推动,推动安置区各项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依据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地方文件,对勘察工作开展全过程管理。审查勘察方案、计划文件,监督现场勘察报建、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协调解决勘察工作中的问题,审核勘察工作完成情况等。
(2)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招标工作内容:
1)依据国家、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地方文件,并按照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政策文件、审批意见等,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的设计(含技术方案调整、深化设计、工程变更)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从技术监督、技术协调和投资控制管理方面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设计质量、设计进度,以及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进行控制,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装配式、门窗、幕墙工程、市政(电力、通信、有线电视、智能化、给水、排水、雨水、燃气)等专项设计内容。
2)根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施工图审查的有关要求以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技[2010]1147号文的相关规定,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对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确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3)BIM咨询招标工作内容:
本项目BIM咨询工作内容主要为BIM技术统筹及BIM管理咨询,主要目标为统一招标范围内的安置区BIM正向设计应用标准、协助发包人推动标准执行、协助发包人管理应用单位的成果落地及前后端兼容、协同。
(4)其它工作:
1)协助发包人协调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规划放线测量、房屋鉴定等工作;
2)协助发包人对临空一期项目进行协调管理;
3)协助发包人对规划、消防、环保、园林绿化、市政、人防、电梯、永水、永电、通信等的报建报装;
4)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交付。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服务合同。
2.3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4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工程收尾期阶段全过程服务。
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721.32万元,各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各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项目管理及设计咨询费(不含施工图审查) |
施工图审查费 |
BIM咨询费 |
合计 |
||
1 |
小㘵-平山首期(第二批) |
203.16 |
30.12 |
208.35 |
441.63 |
2 |
保良北地块(第二批) |
1471.82 |
130.32 |
1085.49 |
2687.63 |
3 |
小㘵-平山二期(第二批) |
731.5 |
83.84 |
572.46 |
1387.80 |
4 |
南方地块(第二批) |
527.47 |
58.43 |
408.55 |
994.45 |
5 |
建南(第二批) |
585.87 |
93.34 |
530.60 |
1209.81 |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其中各地块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地块分项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且各地块的项目管理及设计咨询费(不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费及BIM咨询费也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或资质:
3.3.1项目管理咨询: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能力(以投标函中的承诺进行评审)。
3.3.2设计咨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3.3.3施工图审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①一类(房屋建筑工程)、②二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咨询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须同时提供发布招标公告前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主办方为负责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7日17时00分。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主办方提供);(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格或资质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复印件;(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提供,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pm.com.cn/)、澳门挂牌记录网站(https:/)、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gw.com/)、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zjjl.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63号高晟广场2栋13层
联系人:肖工/苏工
电话:020-83365131/020-833652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系人:林工、李工
电话:020-87575800-8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邓工、周工
电话:020-83292786
招标代理机构:澳门挂牌记录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B1-2栋4楼402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0-38730932-8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联系人:池工、王工
电话:020-855308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联系人:穆工
电话:1317222653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电话:020-8336513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3楼
电话:020-83365131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澳门挂牌记录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主办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本协议书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就下列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主办方。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分工:
(1) (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 。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 ,具体按合同要求。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单位数量自行增减)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1-1【招标公告】(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BIM咨询】服务(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