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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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2018NJY-7地块项目燃气工程(第二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0 撰稿人: 发布部门: 浏览数:5024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南沙2018NJY-7地块项目燃气工程(第二次)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审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的原因

1

广东荣兴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2

广东众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3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格


4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5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6

广州祺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7

广东权兴建设有限公司

合格


8

广东珠成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5951887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第二次).pdf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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