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征集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现对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监测服务单位。
一、 项目名称: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二、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20-8317861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三楼。
三、招标代理单位:澳门挂牌记录
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20-38730962、1356015237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四、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五、项目概况: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的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总面积约240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384.57万元(不包含编制可研报告费、招标代理费及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中工程费用约445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527.57万元,预备费约407万元。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二) 监测服务内容:
(1)越秀区早期地坑道周边道路、边坡变形、沉降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基准网点测点埋设,道路、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变形、沉降观测、地下水位变化观测、道路管线水平位移、变形、沉降观测,以及道路及边坡附属构筑件水平位移、变形、沉降观测;
(2)建筑物变形及沉降观测(早期地坑道周边建(构)筑物,具体观测建(构)筑物以设计单位出具的监测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建(构)筑物测点埋设、周边建(构)筑物水平位移、变形、沉降观测,周边建(构)筑物基础形式及埋深调查,地下水位的变化观测,以及周边建(构)筑物附属设备及构件水平位移、变形、沉降观测。
监测服务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74.4916万元。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投标报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中标价仅为暂定合同价,中标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二)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9时30 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澳门挂牌记录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三)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上午10时00分。
九、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
(四)投标人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六) 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七)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一) 本项目釆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 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个,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 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澳门挂牌记录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7天内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20-8317861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三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澳门挂牌记录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澳门挂牌记录网站发布。
十四、其他: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该投标人的投标作为废标,并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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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以上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本次征集工作涉及的专家费最终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1年内将被拒绝参与越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的后续工程投标。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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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澳门挂牌记录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 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 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 作、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